时间:2019-10-20 来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9〕21号
现公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十四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2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2019年10月18日
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决定》.pdf
附件:《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十四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2+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