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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时间:2020-04-21 来源:中国证监会网站

2019年,证监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部署,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精神,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发〔2015〕36号,以下简称《纲要》)要求,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持续加强资本市场法治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

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强化资本市场基础法律制度建设,完善资本市场制度体系

一是夯实资本市场基础法律制度,围绕资本市场重大改革事项加大制度供给。推动《证券法》修订出台,为资本市场改革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推动《刑法》修改,重点提高欺诈发行和信息披露造假等罪名的刑期上限和罚金数额。持续推进《公司法》《企业破产法》修改、《期货法》制定工作,支持配合国务院相关部门开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条例》制定工作。推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操纵市场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犯罪刑事司法解释。

二是推进资本市场增量改革,实现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重大改革落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重要指示,形成以《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为主干,包括规章、规范性文件、自律规则的制度体系。推动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司法保障文件。联合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等部委发布加强监管信息共享、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的意见。目前科创板运行总体平稳,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效果良好,发行、交易等环节的创新制度经受住了市场初步检验。

三是加快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全面深化新三板改革,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修订后的《证券法》完善了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法律基础。全面深化新三板改革各项措施加快落地,修改《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制定《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印发《关于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的指导意见》,就区域性股权市场定位、分类管理、业务开展、风险防范、政策支持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四是积极完善资本市场重要制度规则,补齐制度短板。加强资本市场顶层设计和改革的统筹协调,全年出台规章10件,规范性文件23件,重点推进发行审核和并购重组改革,修改《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制定《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完善上市公司利用并购重组做优做强的制度基础。

五是完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开展证券期货规章制度系统性清理工作。完善证券期货法规数据库,实现文件目录和文本的信息化、动态化管理,并从内部试运行转为向社会开放。目前,数据库收录资本市场各类规则4923件,行政处罚决定书2069份,月均访问量超过10万人次。

(二)坚持依法治市,积极履行法定职责

一是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高效履行行政许可职责。全年共接收行政许可申请3189件,发出受理、补正、反馈等通知6101件。持续推进审核标准公开,发布首发再融资等业务问答。履行股票发行审核职责,全年共核准或注册206家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融资2821.85亿元;核准249家上市公司再融资,融资6362.48亿元;核准49家境内企业境外上市融资(包括IPO和增发),32家企业完成H股发行,合计融资1048亿港币。

二是强化检查监督等日常监管,促进市场主体依法规范运作。强化公司监管,全年对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分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247家次、115家次。加强证券公司等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监管,全年对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采取289项行政监管措施,对120名责任人员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加大中介服务机构监管力度,全年对2家律所及12名律师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对1家会计师事务所及6名注册会计师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三是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净化资本市场生态。重拳打击康得新、康美药业等信息披露违法重大案件。全年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96件,罚没款金额41.83亿元,市场禁入66人。

四是优化一线自律监管,发挥行业自律优势。指导沪深交易所完善重点领域制度供给,修订完善股票上市规则、会员管理规则等基础业务规则,优化营商环境,强化对会员等市场主体的管理。2019年,沪深证券交易所共作出纪律处分330余份,提高对暂停交易权限等资格罚的适用频率,强化惩戒力度,全国股转公司作出纪律处分751份。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高效执法

一是健全监管执法制度机制,加强稽查执法规范化建设,优化行政处罚工作机制。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任务要求,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机制体制。加强与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部际联络,明确债券跨市场统一执法标准。健全细化听证相关制度规则,充分保障当事人查阅卷宗、陈述申辩的权利。全年共召开听证会97场,复核会84场,坚持开门办案,加大听证公开力度,提高行政处罚工作的透明度。

二是推进资本市场诚信建设,探索监管新方式。持续完善诚信数据库,收录主体信息100万余条,行政许可信息3.1万余条,监管执法信息3万余条,部际共享信息2371万余条。加强严重违法失信主体专项公示工作,互联网证券期货市场诚信信息查询平台总查询量攀升至4890万余次,日均15万余次,较2018年增长10倍。开展特定严重失信主体“限乘限飞”联合惩戒。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切实防范权力滥用

一是坚持用制度约束行政权力,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坚持靠制度管事管人,探索建立廉政风险登记监控机制,健全针对违纪违法行为的信访投诉和举报登记制度,持续完善来信、来访、来电、网站“四位一体”举报线索平台。把党员干部廉政教育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开展警示教育及经常性教育。

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不断提高监管透明度。全年举办新闻发布会41场,主动发布新闻200余条,累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和重大舆情80个。修订《中国证监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内部工作流程。证监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上线运行,实现信息公开申请在线提交和查询等功能,提高工作效率,全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666件。

三是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积极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工作,将其作为依宪施政、依法行政、回应社会关切和服务人民的重要体现。全年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224件、全国政协委员提案92件。

四是积极接受司法监督,扎实做好行政应诉工作。2019年,共办理行政应诉案件155件,行政诉讼终审胜诉率97.7%,有效维护监管权威。

五是充分发挥复议监督功能,有效化解监管矛盾。全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83件,其中新增150件,结转33件。针对行政复议案件审理中发现的监管问题出具意见建议30余次,有效发挥了行政复议监督职能。

(五)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一是发挥投诉、信访工作功能,妥善处理投资者诉求。优化12386热线工作机制,将投诉直转范围从5个试点地区扩大到全国,全年热线共处理投资者各类诉求9万余件。规范分流各类投诉请求,把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导入司法渠道解决,妥善处理广大投资者诉求,推动解决资本市场各种矛盾。

二是稳步推进行政和解工作,有效化解行政资源与行政效率的矛盾。2019年共收到行政和解申请9件,受理5件。与高盛亚洲、高华证券等九名申请人达成行政和解协议,申请人交纳和解金1.5亿元,行政和解第一案成功落地。修订后的《证券法》明确规定行政和解制度,法律基础进一步夯实。

三是完善证券期货专业调解体系机制,有效化解市场矛盾纠纷。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建立“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推动“中国投资者网”纠纷解决平台与“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互联互通。小额速调机制推广至35个辖区,签约法人机构203家,比2018年增长170余家。2019年各调解组织共受理调解案件6900余件,调解成功5300余件,涉及金额约69亿元。

四是推动完善证券期货民事诉讼制度机制,助力投资者民事维权。方正科技虚假陈述案二审维持一审示范判决,首单证券群体性纠纷示范判决破题。指导开展证券支持诉讼工作,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累计提起证券支持诉讼19起,股东诉讼1起。为适应证券发行注册制改革需要,推动《证券法》规定适应我国国情的证券民事诉讼制度和先行赔付制度。

五是加强投资者教育工作。与教育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证券期货知识普及教育的合作备忘录》,强化将投资者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工作的统筹规划,已有3000余所学校设置投资者教育课程。将5月15日设为“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开展“走进科创 你我同行”“辨真伪·识风险 做理性私募投资者”等投资者教育专项活动。

二、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2020年,证监会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三次会议的精神,对照《纲要》要求,坚持市场化、法治化的改革方向,学习借鉴国际最佳实践,不断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进一步夯实资本市场基础法律制度,严格执行修订后的《证券法》,继续推进《刑法》修改和《期货法》制定工作,努力建成基础制度更加扎实、规则体系更加完善的证券期货监管法律制度。持续强化资本市场法制宣传教育,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监管执法队伍,监管干部的法治思维与依法监管能力水平显著提高。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强化依法监管、依法治市,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充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为打造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促进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