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6-04 来源:中国证监会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稽查案件线索发现分析处理工作,日前,证监会在深圳召开稽查案件线索工作调研座谈会,总结工作经验,研究突出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就下步工作重点进行专门部署。证监会党委委员、主席助理黄炜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案件线索是稽查办案的源头和起点,线索工作质量决定案件查办方向和成效。认真做好案件线索分析处理工作,是证监会切实履行稽查执法职责,有效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的有效举措,也是落实依法全面从严监管工作要求的具体抓手。2016年证监会提出加强线索工作意见以来,系统各单位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线索工作要求,切实履职,主动作为,线索报送和处理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一是线索类型拓展。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并购重组和中介执业违法线索比重上升,私募、新三板市场线索数量明显增加。二是线索质量提升。操纵市场、老鼠仓线索的精准度和查实率保持较高水平,通过现场检查精准发现违法线索效果显著。三是线索渠道增加。除了交易所报送的异常交易类线索,派出机构报送线索明显增加,其他政府部门移交成为我会重要的线索来源,舆情监控、公众举报在线索工作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四是分析能力增强。通过账户、交易、舆情数据关联分析、深度挖掘,以及借用社会机构的数据信息有效发现了一批潜在违法线索。近两年证监会稽查部门共受理案件线索1228件,启动各类调查1029件,成案率60%。
会议认为,随着市场结构和交易技术发展,证券期货违法犯罪隐蔽性、复杂性不断加大,违法案件呈现主体关联隐蔽、行为交叉竞合、手法复杂新颖的特点,对稽查执法带来新的挑战,线索工作与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与投资者和市场期待仍有相当差距。一是舆情关注的热点问题案件线索反应不及时。二是市场质疑的不当交易线索反应不充分。三是线索内容的要素质量和精准程度仍然不高。四是线索来源渠道结构不够合理。五是科技化分析处理能力还需要加强。存在上述问题,既有认识方面的原因,也有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工作机制方面的不足。对此,系统各单位各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认真总结工作经验,研究分析突出问题,有针对性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会议要求,系统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线索工作对稽查执法的极端重要性,认真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以法律责任为导向,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有明确法律责任规定的违法行为都要纳入线索工作范围,在继续做好内幕、操纵等常规线索发现的同时,要高度重视和全面关注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对于至今没有具体查处案例的违法行为类型和领域,要重点关注、形成突破。二是以主体责任为基础,全面拓展线索发现的渠道。进一步强化各单位各部门线索发现的主体责任,要研究采取更有效的措施发现移交线索。对于在日常监管、自律管理、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线索,要严格依法履职,发现一起,移交一起。三是以线索质量为目标,明确线索工作规范标准。按照精准立案、精准查处、精准打击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类型化的线索报送标准。四是以有效联动为支点,健全线索综合分析研判机制。建立多部门会商机制,对于新型疑难复杂线索及时组织稽查执法、市场监察、交易监控、日常监管、合规检查部门进行会商、研判和评估,确保线索及时发现和处理。五是以重要线索为关键,完善重大线索快速反应机制。重点筛查可能引发市场风险的重大违法线索,对跨境、跨领域、跨市场操纵和股市黑嘴、误导陈述等扰乱市场秩序违法线索紧密跟踪,露头就打。六是以科技运用为驱动,提高线索分析处理智能化水平。抓紧落实科技化执法工作方案,重点推进数据集中、数据分析工程,对违法违规行为快速进行深度识别。
会内相关业务部门,上海、广东、深圳等地稽查执法单位以及沪深证券交易所、中证监测等系统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会议期间,黄炜同志还到深圳专员办进行了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