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7-06 来源:中国证监会
2017年,中国证监会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部署,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的精神,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发〔2015〕36号,以下简称《纲要》)要求,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持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进新时代资本市场法治建设,取得了新的进步。
一、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坚持依法全面从严监管
1.依法高效履行行政许可职责,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全年共接收行政许可申请2669件,发出补正、受理等各类通知6319件。特别是在履行股票发行审核职责中,坚持质量第一和确保市场稳定运行,保持新股发行常态化,优化股票发行审核流程,提高审核效率。全年共审结IPO企业633家,共419家企业完成首发申购,融资2186亿元;共266家上市公司实施再融资,融资8002亿元。全年共核准境内企业境外上市和再融资申请32件,支持境内企业在香港市场融资2165亿港元。
2.强化监督检查等日常监管,促进相关市场主体依法、规范运作。加强证券公司等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的日常监管,全年共对160余家机构或分支机构、110余名人员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对70余家机构、60余名人员采取自律惩戒措施。加大对中介机构的监管力度,全年共对21家律师事务所从事的47个IPO证券法律项目开展专项检查,对9家律师事务所及13名律师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对2家会计师事务所、3家资产评估机构及18名注册会计师、14名资产评估师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对54家咨询机构及其分支机构、1名个人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3.从严查处违法行为,加强监管执法力度。通过严格查办各领域重大案件,形成强大执法威慑。全年新启动案件调查478件,新增立案312件;办结立案案件335件,同比增长43%。全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24件,罚没款金额74.79亿元,同比增长74.74%,市场禁入44人。部署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回头看”行动,基本解决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的违规问题。
4.加强一线自律监管,发挥行业自律组织职能。进一步理顺行政监管和自律管理的关系,督促、指导交易所等市场行业自律组织,发挥贴近市场一线的优势,加强其一线监管职能。沪深证券交易所大力开展“以监管会员为中心”的一线监管工作,包括证券交易所在内的市场行业自律组织全年共做出一线监管纪律处分决定300余件。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发展需要。进一步健全符合我国国情的资本市场法制体系,扎实推进证券法修改、期货法制定及公司法、刑法修改等具有资本市场“四梁八柱”性质的基础法律立法工作,不断完善资本市场顶层制度设计。进一步完善股份减持等市场交易制度、证券交易所自律管理等一线监管制度、上市公司再融资等发行监管制度、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管等资本市场规章规范性文件。全年共出台规章13件、规范性文件27件,各系统单位出台自律规则100余件。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6号),取消期货公司设立、收购、参股境外期货类经营机构行政审批事项并做好后续衔接工作。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修改、废止证券期货市场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0件。
3.落实法制部门起草重要监管制度的要求,完善立法体制机制。贯彻《纲要》关于重要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由政府法制机构组织起草的要求,进一步发挥证监会法制工作部门的作用,集中专业力量组织修改、制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等多部重要监管规章、规则。
(三)推进行政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
1.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加强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实行决策前论证、决策中回避、票决制以及责任制,确保决策出台均严格履行程序。特别是将合法性审查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对拟提交主席办公会议讨论的相关议题,都需要先进行合法性审查。
2.严格落实《立法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确保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立法程序依法、规范、有序。进一步落实《证券期货规章制定程序规定》,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各项规章,提高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保障各项立法程序要求落实到位。继续落实规章独立审查要求等工作机制,提升立法规范程度。有序推动证券期货规章规范性文件立法后评估试点相关工作。
3.加大对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会签审查力度,提升行政决策质量。进一步落实证监会法制工作部门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的监督协调职责,加大对执法中法律问题的会签审查工作力度,全年共提出书面的法律会签审查意见约500件。按照《证券法》《行政强制法》等的要求,严格落实查封冻结强制措施的申请与审查决定相分离的体制要求,审查制发冻结决定书10份,累计冻结资金达180亿余元。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高效执法
1.完善行政许可标准化制度,优化行政许可办理流程。按照国务院审改办关于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的要求,优化行政许可受理服务中心的服务规范,补充完善行政许可办结时限等办理流程。
2.加强稽查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规范稽查执法权力运行。形成了执法办案、执法管理、执法培训、执法保障等稽查执法内部工作制度体系。有序推进类案证据规范的编制和相关操作规范指引的起草,统一重点执法环节的程序和标准,进一步规范一线调查办案工作。规范稽查权力运行,全面梳理风险点,研究起草权力约束的相关规范,防范廉政风险。
3.完善行政处罚工作机制,严格行政执法程序。基本形成包括行政处罚委员会、巡回审理工作组、派出机构在内的证监会系统行政处罚工作“一盘棋”格局。在行政处罚案件审理中,严格落实首长负责制、集体讨论制,以及听证、复核制度。全年共召开听证会84场,复核会88场。
4.推进资本市场诚信建设,探索完善以诚信激励约束机制为核心的资本市场监管新方式。深入推进资本市场诚信建设,拓宽监管资源和手段。不断扩大资本市场诚信数据库覆盖面,截至2017年底,共收录市场机构6.8万余家、人员92.3万余名,行政许可信息2.66万余条,监管执法信息2.35万余条。建立诚信记录查询和重大失信记录公开渠道,逐步完善《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诚信法律制度规范。加强部际信息共享,拓宽联合奖惩网络,全年与外部委签署13份失信联合惩戒备忘录和1份守信联合激励备忘录。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
1.坚持用制度约束权力,强化监管权力的运行机制。进一步规范监管权力运行,提高监管工作透明度。切实贯彻《关于进一步规范发行审核权力运行的若干意见》《中国证监会稽查办案十项禁令》要求,严格规范股票发行审核权力的运行,重点防范稽查人员可能出现的十个方面禁止性行为。修改《关于加强发行审核工作人员履职回避管理的规定》《关于加强发审委委员履职回避管理的规定》,出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工作预约接待办法》《关于修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的决定》等文件,依法从严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制度。
2.积极接受司法监督,扎实做好行政应诉工作。2017年,共办理行政诉讼案件225件,同比增长31.6%,终审胜诉率98%。一批证券期货监管执法的原则和标准,通过行政诉讼得到进一步的确立。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十大典型案例中,即包含证监会胜诉的4例案件。同时,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要求。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欣泰电器不服中国证监会处罚决定及复议决定上诉案中,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取得良好的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3.积极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积极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工作,及时研究办理,切实改进工作。全年共承办全国人大议案建议154件,全国政协提案137件;共在官网公开47件建议提案复文,实现可公开主办件的全部公开。
4.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不断提高监管透明度。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全年主动对外公开政府信息14560条;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84件。坚持每周例行新闻发布会制度,及时发布资本市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加大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不断健全符合资本市场特点的新闻发布体系。全年共举办48场例行新闻发布会,主动发布新闻超过200条,累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50余件。
(六)依法有效化解资本市场矛盾纠纷
1.积极做好投资者的投诉答复处理工作,引导市场机构与投资者之间矛盾纠纷的“就地解决”。通过“12386”证监会热线服务平台,全年共接收投诉者诉求73224件,同比增长近30%。平稳启动热线直转试点,在北京地区10家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的试点过程中,超过60%的投诉在一周内办结,取得良好效果。
2.完善证券期货专业调解体系机制,妥善化解市场矛盾。已初步形成覆盖全国、全领域的资本市场调解网络,专业调解组织增至52家。创新调解工作机制,“小额速调”业务模式已推广至全国16个辖区,5家调解机构已实现网上接受申请,3家调解机构可通过视频、电话开展调解。各相关调解组织全年共受理案件4727件,办结率89.51%,调解成功率81.26%,涉及金额8.8亿元,同比增长119%。
3.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有效化解监管矛盾。2016年,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做了进一步完善,第五届复议委员会组建,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分别由证监会有关负责同志和法制工作部门负责人担任。2017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37件,增长17.9%;已办结199件,结案率84%;维持原行政行为188件,变更原行政行为3件。通过行政复议,绝大多数案件实现了案结事了,有效化解了资本市场的监管矛盾。
4.推动健全投资者赔偿新机制,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组织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开展证券支持诉讼工作取得新进展,首次在全国范围公开征集并接受80名投资者委托,提起支持诉讼。截至2017年底,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已提起7起支持诉讼。成功组织开展首例“先行赔付”案件办理工作。兴业证券公司在欣泰电气虚假陈述案中,积极承担先行赔付责任,共与1.2万投资者达成和解,主动赔偿2.4亿元,投资者权益得到保障,市场矛盾纠纷得以化解。
(七)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和保障机制
1.切实加强党的领导,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证监会党委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全面履行证监会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不断完善保障和提高法治水平的体制机制。通过召开党委会等多种形式,听取法治建设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证监会党委要求系统各单位和部门按照《纲要》要求,结合证券期货监管工作实际,站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高度,深刻理解、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
2.注重资源保障,优化调整机构设置。证监会通过多种工作举措,保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各部门、派出机构和系统单位不断完善法律内核审查制度、体制、机制,进一步重视发挥法制工作部门、法制工作小组和法制工作人员作用。持续壮大公职律师队伍,发挥其在规则起草、日常监管、稽查处罚、复议应诉等方面的作用。截至2017年底,已有公职律师近700人,比2012年底增加39%。
3.增强干部法律素养,提高依法监管的意识。首次组织98名局级(会管)干部以及会机关处级干部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健全多层次培训体系,提升监管干部的法律素养。全年共举办稽查执法、依法行政、应诉工作等24期培训班,累计培训近1700人。特别是与中国政法大学合作,举办证监会系统干部法制专项培训班,在“七五”普法期间实现对全系统所有监管干部的法制专项轮训,全年举办4期,共有518名监管干部接受了为期一周的法律培训。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8年,证监会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对照《纲要》内容,结合资本市场发展和监管工作实际,夯实资本市场基础法律制度,大力推动《证券法》修订、《期货法》制定等立法工作,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坚持依法全面从严监管理念,进一步完善日常监管、案件调查、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等协调联动的大监管、大执法工作格局,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大力推进资本市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监管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的能力,着力解决新时代资本市场法治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