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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对5宗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时间:2018-09-30 来源:中国证监会

       近日,证监会依法对勤上股份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作出处罚,对勤上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胡玄跟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陈永洪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对勤上股份实际控制人李旭亮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同时,我会依法对李旭亮、胡玄跟分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和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依法对龙宝参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作出处罚,对龙宝参茸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孙孝贤、孙孝光和孙立夫给予警告,并对孙孝贤处以20万元罚款,对孙孝光和孙立夫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孙立国等12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依法对圣莱达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胡宜东、康璐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和20万元罚款,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郝彬等4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王晓媛等7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对圣莱达实际控制人覃辉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同时,我会依法对胡宜东、覃辉、康璐等3人分别采取10年、5年、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深圳证监局依法对国农科技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作出处罚,对国农科技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李林琳、江玉明和杨斌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5万元和3万元罚款。上海证监局依法对界龙实业、界龙集团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作出处罚,对界龙实业、界龙集团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对界龙实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费屹立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对界龙集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费钧德和费屹立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和10万元罚款。(行政处罚决定书详见证监会及相关证监局网站)

  上述案件中,勤上股份未及时披露关于收购成都七中实验学校事项的《收购及投资意向书》;龙宝参茸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其经销模式的描述存在重大遗漏,未披露涉及销售风险转移和提供担保事项的经销合同签订情况,其销售的部分野山参所附鉴定证书与招股说明书披露内容不一致;圣莱达通过虚构影视版权转让业务和虚构财政补助的手段,虚增2015年度收入和利润2000万元,虚增净利润1500万元,导致2015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圣莱达时任董事长胡宜东、财务总监康璐是版权转让和财政补助事项的决策者和执行者,圣莱达实际控制人覃辉知悉并授意了涉案行为;国农科技未及时披露其控股子公司山东华泰签署《专利授权使用协议》这一重大事件;界龙集团是界龙实业控股股东,除自有证券账户外,其还通过借用的“孙某波”、“费某娟”证券账户持有“界龙实业”股份,界龙集团未将上述情况告知界龙实业,导致界龙实业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未如实披露界龙集团上述持股情况,存在虚假记载。

  信息披露制度是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石,是公开原则的题中之义,广大投资者通过信息披露了解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和投资价值,从而作出投资决策,因而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充分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然而,市场上存在部分上市公司出于特定目的,在信息披露文件中虚假记载、重大遗漏,粉饰业绩、掩盖真相,意图误导投资者,严重损害了投资者合法权益,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导、参与了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或尸位素餐、疏于职守,未能勤勉尽责,在违法信披材料中盲目签字背书,必须依法承担责任。证监会将不断加强监管执法力度,依法对各种类型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遵法守规,切实维护资本市场“三公”原则,保障广大中小股东的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