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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促进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0-11-25 来源:金融时报

从上世纪90年代初建立至今,我国资本市场已步入而立之年。作为资本市场的基石,30年来,上市公司从无到有、从弱到强,数量稳步增长,业绩持续改善,已成长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主力军”和“排头兵”。

尤其是在“十三五”期间,随着资本市场各项基础制度建设逐步完善,在各方通力协作下,A股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明显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不断改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整体质量显著提高,为建设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以及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资本市场与实体经济之间的良性互动逐步加深。

证监会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11月6日,A股上市公司数量达4087家,总市值超76万亿元,基本涵盖国民经济90个行业大类的优质龙头企业。同时,占全国企业总量万分之一的非金融上市公司,其利润总额接近全国规模以上企业的一半,研发投入也占一半以上。

上市公司综合治理水平不断提高

强化公司治理是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基础。“十三五”期间,证监会完善相关制度规则,开展系列专项行动并取得积极成效,上市公司综合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沟通的重要桥梁,提高信息透明度和披露质量对于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尤为重要。2017年底,证监会对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内容与格式准则进行统一修订,明确提出分层次的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制度,鼓励公司披露精准扶贫规划、成效等方面信息。数据显示,2018年,共有1235家上市公司披露了环境保护信息,1170家上市公司披露了精准扶贫信息,同比分别增长60%、38%,呈现逐年递增的趋势。

同时,证监会对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倒逼上市公司规范治理结构,提高经营质量。数据显示,2016年至2018年,证监会共处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案件170件,罚款金额约2亿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9起。今年3月1日,新证券法正式施行,设立专章强化信息披露,处罚力度进一步加大。截至9月末,已有宜华生活、ST金刚、维维股份等46家上市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除信息披露这一核心内容外,上市公司良好的治理水平还体现在内部治理结构健全、监督制衡有效上。2018年9月份,证监会发布修订后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进一步加强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行为约束,推动机构投资者及相关机构参与公司治理,强化上市公司在环境保护和社会责任方面的引领作用。

近日,证监会副主席阎庆民表示,经过30多年的发展,上市公司已成为我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最为规范的群体,在治理结构、经营管理、激励机制方面成为国内企业的示范。

11月10日,证监会召开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动员部署会,提出以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为抓手,不断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转变监管理念,坚持信息披露监管与公司治理监管“双轮驱动”。分析人士表示,可以预期,随着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全面启动,“知敬畏、守底线、尽责任”的企业会越来越多,上市公司将实现稳健经营、创新发展和负责担当。

资本市场基础制度体系不断完善

完善市场基础制度是推动上市公司做优做强的一项重要工作。过去5年,全面深化改革有序推进,市场“出入口”两端逐步畅通,以增量带动存量,以关键制度创新促进市场健康发展,市场实现优胜劣汰,上市公司质量显著提高。

具体来看,首先是坚持从源头上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杜绝“病从口入”。“十三五”期间,推动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平稳起步。2019年6月份,上交所科创板正式开板,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开启新征程;今年8月24日,创业板改革落地,注册制试点从增量市场扩至存量板块。

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证券发行注册制使得审核工作透明度和效率大幅提高,发行上市标准的包容性和政策的可预期性进一步增强,越来越多的优质企业被吸引上市。截至目前,科创板企业数量超过190家,IPO融资金额占同期A股约一半,有力推动了要素资源向优质科技创新企业集聚。

在把好“入口关”的同时,分类施策、拓宽出口对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而言同样至关重要。近年来,A股市场出清能力不断增强。2018年,5家公司被强制退市,3家公司启动强制退市程序;2019年,18家公司通过多种渠道实现退出;今年以来,已有29家公司通过多种渠道退市,退市数量创历史新高。“有进有出、优胜劣汰”的市场生态逐渐形成。

10月9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提出促进市场化并购重组,鼓励上市公司盘活存量、提质增效、转型发展。事实上,在“十三五”期间,一系列鼓励市场化并购,提高审核效率的改革举措相继落地。其中,2019年10月份,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决定》,对2016年重组上市监管规则进行适度调整,以适应经济发展新阶段特征,契合企业诉求。

由此,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交易金额从2016年的1.64万亿元增长到2018年的2.56万亿元,至今延续高位增长态势。目前,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交易金额已占全市场的65%,且超过95%的并购重组交易无须审批,有效促进了我国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分析人士表示,坚持制度优先、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推动完善了再融资、减持等制度,构建起与新证券法相配套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体系。

证券违法活动打击力度持续增强

严格监管执法是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推动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石。没有稳定的市场环境,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也就无从谈起。

“十三五”期间,依法全面从严监管持续推进,证券监管部门与公安、检察机关不断加强执法司法协作、加大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惩治力度,行政执法、民事追偿和刑事惩戒相结合的立体化证券违法追责体系初步建立起来。

最高人民检察院数据显示,自2017年至今年9月份,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证券期货犯罪302人,起诉342人。其中,今年1至9月份批准逮捕102人,起诉98人,同比分别上升15%和27%。另据证监会统计,党的十九大以来,证监会全系统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810件,市场禁入决定82件,罚没款金额193.04亿元,办案质效逐年提高。

值得一提的是,通过运用现代信息技术,5年间监管智能化、科技化水平进一步提升,证监会稽查执法工作更加智慧、高效、精准。以今年6月份证监会查办的上演6年“闹剧”的獐子岛案为例,证监会借助卫星定位数据,复原了獐子岛最近两年真实的采捕海域,进而确定实际采捕面积,并据此认定该公司营业成本、营业外支出、利润等存在虚假。

财务造假、信披违规、内幕交易等严重毁坏市场诚信基础,破坏市场信心,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市场“毒瘤”近年来越来越受到监管重视。今年以来,新证券法落地施行,大幅提高证券违法行为处罚力度,监管和高层会议数次强调“零容忍”要求,从严打击证券违法行为信号持续释放。数据显示,截至9月底,今年证监会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04件、市场禁入决定27件。

“资本市场法治保障和配套支持制度较5年前已明显健全,加强证券执法司法、打击证券违法犯罪活动不再仅依靠证监会单一力量,还有立法的支持、司法的保障以及地方政府的配合。”分析人士表示,打击资本市场违法活动的合力已初步形成,让违法违规的“劣质”企业付出沉重的代价,根除违法犯罪收益高于成本这一资本市场的顽疾,才能切实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助力市场发展更加规范、平稳、有活力,帮助注册制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