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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证券公司投资者教育工作评估指南》的通知

时间:2021-05-15 来源:中国证券业协会


 中证协发〔2021〕110号 

各证券公司:

  为规范开展证券公司投资者教育工作评估,引导证券公司做好投资者教育工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教育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投资者教育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投资者教育工作指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投资者教育工作指引(试行)》等相关规定,中国证券业协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制定了《证券公司投资者教育工作评估指南》,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首次评估安排将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证券公司投资者教育工作评估指南

 

 

中国证券业协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5月14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证券公司投资者教育工作评估指南.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