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1-03 来源:北京证券交易所
为了明确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业务办理及信息披露要求,本所制定了《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现予以发布,自2021年11月15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pdf
北京证券交易所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