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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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加强投资者保护  筑牢注册制改革之基

时间:2022-05-09 来源:

投资者是资本市场可持续发展之本,加强投资者保护是注册制改革的基础。

  康美特别代表人诉讼案的判决具有重大标志性意义。“没有严格的投资者保护,就没有注册制改革的行稳致远。”近年来,中国证监会积极探索建立健全适应注册制改革的投资者保护基础制度体系,推动资本市场法治建设取得重大突破。特别是投资者保护机构参加的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更是具有中国特色的重要基础性制度创新。

  2021年11月12日,广州中院一审判决,康美药业及相关责任人赔偿5.2万名投资者24.59亿元,标志着我国资本市场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成功落地实施。

  康美特别代表人诉讼案的判决具有重大标志性意义。

  首先,它宣告虚假陈述、欺诈发行违法成本过低的情况已一去不复返。该案弥补了我国证券民事赔偿救济乏力的基础制度短板,大幅提高了违法成本,为全面推行注册制改革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其次,它昭示了对上市公司、中介机构的责任追究是“动真招”的。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及其责任人员要汲取教训、提升质量,给投资者一个真实、透明、合规的上市公司。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要坚定地站在投资者一边,各司其职、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看门人”作用,不断提升资本市场诚信水平。

  再者,它彰显了监管的人民性,彰显了证监会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是严肃的、认真的。公益机构代表、专业力量支持,以及诉讼费用减免等制度,破解了中小投资者起诉难、维权贵的困境,大幅降低了维权成本,能够帮助投资者公平、高效获赔,这也是妥善快速化解群体性纠纷、提升市场治理效能的有益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