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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科创板投资者教育与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19-07-23 来源:

                         
各会员单位:
    为了规范科创板投资者教育与适当性管理工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以下简称《交易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业务规则,现就科创板投资者教育与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会员应当严格按照《交易特别规定》相关规定,制定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相关工作制度,对投资者进行适当性管理。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含发行申购)的投资者应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适当性管理要求,不得接受不符合投资者适当性条件的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
    二、各会员应严格审核投资者科创板开户条件,做好客户适当性管理,强化客户资金来源核查,严防“垫资开户”、捆绑开通融资融券交易权限等违规行为发生。从业人员要做实风险揭示,把科创板的风险特征给客户讲清讲透,禁止诱导客户从事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相匹配的交易。投资者也应遵守证券账户实名制要求,不得出借自己的证券账户,不得借用他人的证券账户。
    三、各会员应当对个人投资者的资产状况、投资经验、风险承受能力和诚信状况等进行综合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及适当性匹配意见告知个人投资者,并对上述评估结果和告知情况进行记录、留存。
    四、各会员应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制定《科创板股票交易风险揭示书》,提醒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为投资者开通科创板股票交易权限前,应当要求投资者签署《科创板股票交易风险揭示书》。
    五、各会员应当制定本单位科创板投资者教育工作制度,配备培训讲师,全面客观解读政策规则,及时为投资者答疑解惑;要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帮助投资者了解科创板及注册制的积极意义、运行机制和制度安排,为投资者提供客观专业的投资者教育服务,做好投资者的预期引导,防止过度投机炒作科创板。
    六、各会员应当通过公司官方网站、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平台,实体及互联网投资者教育基地,营业场所的投资者园地、公告栏,交易系统客户端及客服中心电话或短信等交易服务渠道,向投资者全面客观介绍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的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和主要交易风险,提示其关注科创板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科创板股票在退市制度安排和涨跌幅限制等交易制度上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市场存在的差异事项,审慎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
    七、会员应当通过公司官方网站、手机APP、营业场所的投资者园地、公告栏等多种渠道向投资者公示投诉渠道和处理流程,妥善处理纠纷,引导投资者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会员应当完整记录投资者投诉受理、调查和处理的过程,并形成纸面或者电子档案。会员应当建立重大投诉或交易纠纷的报告和后续处理的持续跟踪机制。
    八、各会员应集中开展一次科创板业务自查,形成自查工作底稿并留存备查。协会将采用现场和非现场的方式对会员落实科创板投资者教育与适当性管理工作相关规定的情况进行抽查,会员应积极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