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22 来源:
各会员单位:
为加强宁夏证券期货基金业协会联络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协会与各会员单位之间的联络工作机制,促进协会与各会员单位的沟通联系,提升协会为会员单位服务效能,协会决定建立联络员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络员范围
联络员由各会员单位指派,负责协会与会员单位间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二、联络员要求
热心协会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文字表达能力,责任心强,能够认真负责地担负联络员工作。
三、联络员工作要求
具体工作要求参照《宁夏证券期货基金业协会联络员工作制度》(附件1)。
四、联络员表彰办法
具体表彰办法参照《宁夏证券期货基金业协会优秀联络工作者表彰办法》(附件2)。
五、请各会员单位于2016年5月13日前将宁夏证券期货基金业协会联络员登记表(附件3)反馈至协会。扫二维码加入协会联络员微信群
附件1:
附件2:宁夏证券期货基金业协会优秀联络工作者表彰办法.doc